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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文化业态创新十条 加强数字内容创作与制作服务引领产业新浪潮

江苏发布文化业态创新十条 加强数字内容创作与制作服务引领产业新浪潮

为深入贯彻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近日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文化业态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文化业态创新十条”)。该措施聚焦数字时代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需求,特别将加强数字内容创作与提升数字内容制作服务能力置于突出位置,旨在激发产业新动能,塑造竞争新优势。

此次发布的“十条”措施,系统规划了文化业态创新的路径与支撑体系。在数字内容创作领域,江苏明确提出鼓励原创、扶持精品的导向。措施强调要深入挖掘长江文化、大运河文化等具有江苏特色的文化资源,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技术,创作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数字化文化产品。通过设立专项扶持基金、举办创意大赛、建立优秀IP孵化机制等方式,培育从文学、动漫、游戏到影视、短视频的全链条数字内容原创生态。

在提升数字内容制作服务能力方面,“十条”措施致力于夯实产业基础,完善服务体系。文件指出,要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数字内容制作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吸引和集聚国内外优秀的制作团队、技术企业和创意人才。重点发展包括4K/8K超高清视频制作、三维动画特效、沉浸式内容开发、数字文博修复等高端制作服务。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内容制作、分发、版权管理等环节的深度应用,降低创作成本,提升制作效率与协同能力。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文化业态创新十条”还配套了多项保障措施。例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数字内容市场环境;深化产学研合作,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建数字内容人才培养基地;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优质数字内容项目;推动文化科技深度融合,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

业内专家指出,江苏此次出台的政策,精准把握了文化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通过强化数字内容这一核心环节的创作与制作能力,不仅能够直接繁荣网络视听、数字出版、互动娱乐等新兴业态,更能以高质量的数字文化供给,赋能文旅融合、城市更新、品牌传播等更广阔领域,为江苏文化强省建设注入强劲的“数字动力”。预计随着“十条”措施的逐步实施,江苏的数字内容产业生态将更加健全,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和标杆企业有望脱颖而出,为全国文化业态创新提供“江苏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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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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